问题 | 捕亡律 |
释义 | 古代有关缉捕在逃犯人归案的法律规定。战国李悝,集诸国刑典,选法经六篇,捕法为其四。秦汉改法为律,名为捕律。至北魏,始称捕亡律。北齐称捕断律。后周称逃捕律。隋复旧名,称捕亡律。唐因之,规定在《唐律疏议》卷二十八,共有将吏捕罪人逗留不行,罪人持杖拒捕,被殴击奸盗捕法,道路行人不助捕罪人,捕罪人漏露其事,邻里被强盗不救助,从军惩讨亡,防人向防及在防亡,流徒囚役限内亡,宿卫人亡,丁夫杂匠亡,浮浪他所,官户奴婢亡,在官无故亡,被囚禁拒押走,主守不觉失囚,容止他界逃亡浮浪,知情藏匿罪人等18条内容。宋、元、明、清各代沿用。 |
随便看 |
|
法律词典收录24077条法律百科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