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术语❶法律文件文本中表述某一概念的文字(词或词组),是创制规范、规范性文件的基本材料。法律术语在法律技术中具有普遍的、基本的、不可少的意义,是在法律上反映立法者意志的初始环节。表述法律规范时常常使用三类术语:通用术语、专门技术术语、专门法律术语。专门法律术语属法律技术,有其特属的涵义,是说明法的内容的技术手段。合理使用术语应具备以下条件:(1)术语应统一,在表述法律规范时,相同的术语应有同一含义,不应使用不同的术语来表示同一概念;(2)术语应是在科学中、实践中获得普遍承认的;(3)术语应具有稳定性。没有特别理由,不应放弃以前惯用的术语,而采用某些学者自认为是“更好的”术语。许多术语需要在规范性文件中直接作出解释,在定义性规范和描述性规范规定中,就包含这种解释。 ❷法律文件中使用的专门法律术语,可称狭义的“法律术语”。 ❸一切法律文件、法律行为、法学研究中使用的专门法律术语。人们往往在这种意义上使用“法律术语”这个词组。法律术语的使用,通常应与正式立法文件中使用该术语的含义一致。但法学研究的发展、法律文化水平的提高又促进立法文件和法律活动中术语使用的完善、准确、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