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特别履行 |
释义 | 又称“实际履行”。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之一。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标的履行,而不得任意变更合同标的,或者以给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代替合同履行。只有在特定的情况下,才允许以承担财产责任的方法来代替实际履行。这些特定情况包括:作为合同标的物的特定物灭失,实际履行已不可能;因债务人的迟延,实际履行已无意义;法律规定债不履行时只负赔偿损失的责任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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