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充公元27—97东汉著名思想家。字仲任。会稽上虞(今浙江上虞)人。出身“细门孤族”。“好博览而不守章句,”“博通众流百家之言”。曾任郡功曹,治中等小官,主要从事教学和著述。学术上的主要成就在于提出朴素唯物主义的“元气自然论”,对当时盛行的“天人感应”的目的论和谶纬神学进行了猛烈的抨击。主要著作《论衡》。法律思想基本沿袭了儒家“德主刑辅”的传统观点,主张礼法结合,德刑并用。认为“礼”为治国之本,“法”是治国之末,只有礼法兼用,才能天下太平。主张“礼入于律”,即把儒家的“礼义”原则用明文规定为律,把礼义法典化。认为立法的目的在于“禁邪”、“防奸”,因而应根据事实依法定赏罚,反对“虚闻空见,求试未立,赏罚未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