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院制立法机关 |
释义 | 议会是很多国家最主要的立法机关,而议会有一院组成的也有两院组成的。由一院组成的立法机关称为一院制立法机关。一院制立法机关首创于法国大革命时期。1789年5月,法国国王路易十六为解决财政困难,不得已召开三级会议。三级会议拟由贵族及僧侣代表组成一院,平民代表组成一院,分别举行会议。此动议遭到平民代表的强烈反对,他们退出等级会议,脱离贵族僧侣自行集会,称为国民会议。路易政府终向议会屈服,贵族和僧侣代表奉国王的命令参加议会,合并开会,逐使议会成为完整的一院制。一院制立法机关后被世界多数国家采用。从地理范围来看,亚洲、非洲的国家多采用一院制;从国家结构形式来看,单一制国家多采用一院制。一院制主要是基于下述理由:代表国民意见的立法机关,若是一个,则意见容易集中,工作效率高,可以减少两院制立法机关的内部矛盾。参见〔两院制立法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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