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承认de facto recognition承认的形式之一,一种不太正式的、临时性的和不完全的承认。事实上承认不是依据事实而作出的承认,换言之,不是默示承认,而需要作出某种声明。事实上承认主要用于政府的承认的场合。它一般不直接导致外交关系的建立,并且是可以随意撤消的。但它却往往导致正式的法律上承认。在用于政府的承认的场合,事实上承认是指事实上政府的承认。政府承认本来应是以政府的存在的事实为依据,但是这里的事实上政府是指已代替原有政府实行统治但尚未确立其权威和尚未达到稳定程度的政府。因而,事实上政府的承认就是不太正式的、临时性和不完全的承认。除了一般不导致外交关系的建立之外,事实上承认的政府所制定的法律往往不能得到其他国家的承认,这样的政府也不能在国外主张原有政府的财产的所有权,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