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上下班交通费补贴对职工支付上下班交通费给予的补贴。是职工的一项生活福利。根据财政部、国家劳动总局1978年2月5日发出的《关于建立职工上下班交通费补贴制度的通知》规定,从1978年开始在全国有计划地逐步建立职工上下班交通费补贴制度。凡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人口在50万以上的城市职工,家距工作地点4华里以上,必须乘公共汽车、电车、或着骑个人自行车上下班的,可以按照规定标准享受上下班交通补贴。交通补贴的费用,企业单位在企业管理费中开支,事业单位在事业经费中开支,国家机关在行政经费中开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