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当斯1735~1826John Adams美国第二任总统,独立宣言起草的参予者。生于马萨诸塞的布伦特里。1755年毕业于哈佛大学,随后从事律师职业。1772年当选马萨诸塞众议院议员,作为该州代表出席第一、二次大陆会议,次年参加起草独立宣言委员会,并在大陆会议的发言中为宣言作辩护。美国独立后,亚当斯于1785年成为首任驻英国大使,在任大使期间,曾发表《为美国宪法申辩》的文章,主张所有政府部门应实行分权,以维护人民的自由;立法机关实行两院制,参议院代表富裕和出身高贵的人,众议院代表广大人民群众,两院互相制约;总统要保持强有力的地位,驾于立法机关和政府其他部门之上,并且调解各政府部门之间的分歧。亚当斯的这些思想对费城制宪会议有一定的影响。华盛顿任总统期间,亚当斯任副总统,华盛顿任满离职后,亚当斯当选为总统(1797—18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