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机制 |
释义 | 国家设立司法机关,运用诉讼的特定手段和形式解决社会冲突,实现对整个社会关系的动态调节。在法治社会中,当各种社会关系纳入法律调整后,一切社会冲突便不同程度地含有违法属性;社会冲突则是违法行为的外在表现和直接后果。诉讼机制的作用在于通过审判活动,借助国家强制力,对各种社会冲突实施抑制、调和或者强制性排解,保证社会生活依照统治阶级所希望的秩序进行运转。诉讼机制的效应是通过诉讼手段在解决社会冲突的随机、开放性运用中体现出来的。统治阶级通常根据各种冲突对社会整体利益的不同程度影响以及冲突的内容、范围和性质,将运用诉讼手段的权利分别赋予社会成员和某些代表国家的特定机关,由他们随机择定。当社会冲突的范围和程度无需诉诸司法途径即可消除时,诉讼手段不予运用;当冲突的范围和程度是以使利害关系人诉诸司法途径时,则依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运用诉讼手段;当冲突的范围和程度严重危及统治关系和社会秩序时,即使利害关系人并不自愿、甚至反对运用诉讼解决冲突,有关机关亦可依据职权运用这种手段。诉讼机制的内部结构包含着各种诉讼形式的作用,主要有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三种形式。它们依靠各自特殊的形式和手段解决多样化的社会冲突,共同调整着整个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
随便看 |
|
法律词典收录24077条法律百科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