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渐发展有关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国际法原则宣言Declaration on Principles of International Law concerning the Progressive Development of New International Economic Order1986年8月30日在汉城举行的国际法协会第62届会议上通过的宣言。《宣言》列举12项原则,并对各项原则作了解释或具体规定。这些原则是:国际经济关系中遵守国际公法;条约必须遵守;公平、团结及有权享受发展援助的原则;为全球发展进行合作的义务;对自然资源、经济活动及财富享有永久丰权;发展权;人类共同继承的财产原则;平等或不歧视原则;发展中国家平等参与国际经济关系;实质性平等包括发展中国家在国际经济关系中享受优惠和非互惠待遇的原则;各国从科学和技术中获益的权利;和平解决争端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