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自由有广、狭义之分。狭义上人身自由指公民的身体自由不受侵犯,又称为身体自由。广义的人身自由除身体自由不受侵犯外,还包括与人身紧密联系的人格尊严和公民住宅不受侵犯,以及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西方学者认为,公民的人身自由是个人最基本的自由,没有这种自由,其他一切自由与民主权利和人格尊严就无从谈起。在不违反法律的范围内每个人均有直接支配本人身体的自由。中国现行宪法对人身自由具体规定包括下列几方面的内容:(1)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即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逮捕、拘禁,非法剥夺或者限制自由以及非法搜查身体。(2)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3)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4)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