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自卫collective selfdefence国际社会的某些国家为了自身的安全,在受到武力攻击和侵略时,根据事先签订的条约采取的共同自卫。1945年《联合国宪章》第51条规定:“联合国任何会员国受武力攻击时,在安全理事会采取必要办法,以维护国际和平及安全以前,本宪章不得认为禁止行使单独或集体自卫之自然权利。”联合国在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方面采取的是集体安全保障,集体自卫则是单独安全保障的表现。近年来,随着国际关系格局的变化,由于联合国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作用,特别是安全理事会的作用的加强,集体自卫的意义日益减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