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德法兰克福国民议会1848年德国革命期间的全德制宪国民会议。1848年5月18日在法兰克福的圣保罗教堂召开。573名代表参加。议会就制定宪法问题进行了无休止的辩论,成为历史上有名的“老太婆议会”。1848年12月21日通过根本权力宣言,规定在帝国内迁徙自由,教育由政府掌管,财产权不可侵犯,司法独立等。1849年3月28日通过帝国宪法,决定建立统一的德意志帝国,各邦在帝国内保有广泛的自主权,但外交权和军事权专属于中央政府;宪法还规定了一些资产阶级的民主自由权利,但又选举普鲁士国王为德意志帝国皇帝。帝国宪法遭到普鲁士国王及其他大邦君主的拒绝。5月30日,议会迁到斯图加特。6月6日,议会选出5人组成帝国摄政政府。各地相继爆发护宪运动,但终因没有统一领导,不能互相配合而告失败。7月18日议会被符腾堡军队驱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