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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专利案件管辖
释义

专利案件管辖

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专利案件的权限和分工。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专利法的规定,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关于是否应当授予发明专利权的纠纷案件;关于宣告授予的发明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发明专利权的纠纷案件;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纠纷案件;关于实施强制许可使用费的案件。其他地方的人民法院对这几类案件没有管辖权,遇有当事人起诉的,不应受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经济特区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专利侵权等纠纷案件。根据实际需要,各省、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经最高人民法院同意,要以指定其辖区内的开放城市或者没有专利管理机关的较大城市的中级人民法院,作为审理其辖区内的专利侵权等纠纷案件的第一审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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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0 21:2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