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边抵触规则Unilateral conflict rule只指示在什么情况下适用内国法的抵触规则。在内国法不适用的情况下,这种规则不适用外国法。倡导单边主义的学者主张一国的国际私法只应规定其内国法的适用范围,而不应规定外国法的适用范围,否则将侵害外国的主权。但是,在实际上,如果采用单边主义,一国的司法机关对外国法的适用将遭遇很大困难,因为外国的民商法规则时常并不明确规定其适用范围,因此,有些国家法院在裁判含有涉外因素的民商法案件时都尽可能以类推的方法把单边抵触规则双边化。在理论上,一国采用双边主义,以双边抵触规则同时指示其司法机关在什么情况下应适用内国法,在什么情况下应适用外国法,这只是为了实现当事人之间的公平,并无侵害外国主权或立法权的意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