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工人状况》马克思写于1857年4月7日,收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2卷。文章的主旨是揭露英国工厂法的虚伪性和反动性。1856年英国议会通过一项新的工厂法,工厂主利用它,一是于1856年修改现行法律中关于在机械传动和机器上装置防护设备的规定;二是规定雇主和工人纠纷中的仲裁原则。前一项法律的目的似乎是要更好地保护工厂工人的生命和安全,但实际上却使工人丧失了安全保障;后一项法律的目的似乎是要使对工人的保护从属于廉价的正义法院(衡平法院),但实际上则是使工厂工人置于法律之外。由此可知,英国统治者为了抑制工厂主的残酷贪欲而制定的法律,不过是骗人的东西。因为,这些法律的措辞就使它们本身的规定完全归于无效,并且使负责执行他们的人无能为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