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宿松男子被追债溺水身亡 |
释义 | 安徽宿松人刘某在浙江杭州因赌博欠下桂方华、陈柱正两人赌债25000元。桂方华、陈柱正虽多次催要,刘某却一直不还。去年7月30日,桂方华、陈柱正获悉刘某已回老家宿松,遂邀集司飞翔、吴约、石琼月、余某(另处)于次日携带砍刀驾车从杭州来到宿松向被害人追债。 到达宿松后,桂方华等六人获悉刘某等人去了太湖县,遂决定到太湖寻找刘某,唯恐刘某一方人多,他们又喊来5人帮忙。当晚21时许,桂方华等11人分乘三辆车赶至太湖县花亭湖。 桂方华将车停在花亭湖一夜宵店门外等候,其他十人手持砍刀、钢管冲向正在吃夜宵的刘某等人。刘某等人情急之下先后跳入水中。陈柱正追至水中,朝刘某左臂砍了一刀。其他人则拿起桌上酒瓶等物砸向逃往水中的刘某等人。陈柱正等人见刘某等朝湖中逃脱,遂返回夜宵店停车处,将停放在此的一辆福特车砸坏,方逃离现场。刘某溺水身亡。 案发后,太湖县局立即启动命案侦破机制,迅速成立专案组,组织精干力量侦破此案。去年8月2日,桂方华等六名案犯被抓获,其他四名案犯后也相继被捕落网。 4月2日上午,安庆市中院在太湖县法院公开宣判了这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主犯桂方华、陈柱正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其他七名案犯数罪并罚被判处十二年六个月至四年不等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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