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债权凭证的适用条件 |
| 释义 |
适用债权凭证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以金钱给付为内容的民商事执行案件。对以给付物为执行标的的,如执行时标的物因消失、缺损等其他原因致物不能给付,申请执行人又只要求折价赔偿的,在经变更后对所折价款的执行可适用债权凭证。 (二)须经申请执行人提出书面申请。对符合适用债权凭证情形,但申请执行人不愿提出书面申请的,不能适用债权凭证,而应按其他有关规定办理。笔者认为,适用债权凭证还必须符合以下具体情形之一:1.经法院查明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者申请执行人在6个月期限内不能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的;2.被执行人的现有财产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后仍不足清偿全部债务,且被执行人对所余债务不能作出分期履行的还款保证,或作出的还款保证未被申请执行人接受的;3.被执行人的财产经拍卖、变卖未果或无法拍卖、变卖,申请执行人又不同意接受以该财产作价抵偿的;4.被执行人现有财产只能维持其基本生活,在预期的时间内无偿债能力的;5.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满6个月,且无财产可供执行的;6.被执行人正在被监禁且监禁期限尚有6个月以上,无财产可供执行的;7.被执行人已出国或者出境,经查实6个月内不能回归,无财产可供执行的;8.申请执行人提出书面申请,法院认为应当发放债权凭证的其他情形的。
|
| 随便看 |
- 行政诉讼能否阻却强制拆除
- 养殖场强拆程序是怎样的
- 强制拆迁猪场怎样维权
- 国家规定的强拆程序是怎样的
- 强拆程序是如何进行的
- 遇到暴力拆迁,被拆迁人应该如何维权
- 遇到暴力拆迁,被拆迁人应该如何取证
- 强制拆迁的程序是什么
- 强制拆迁的法律步骤有哪些
- 高速公路拆迁是属于强制性的吗
- 政府以公益拆迁为名就可以强制拆迁吗
- 在拆迁案件中,哪些行政主体可以进行强拆
- 签订拆迁协议后,因不满意拒绝搬迁,会被强拆吗
- 没有证件的房屋就是违建吗,会被强拆吗
- 房屋征收补偿不合理,不签协议会被强拆嘛
- 面临强拆,拆迁户应该做什么
- 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征收方要强拆怎么办
- 房屋被强拆信访有用吗
- 遭遇强拆后,法定诉讼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 征收方申请司法强拆的条件有哪些
- 对拆迁补偿不满意拒签字,就会被强拆吗
- 房屋被强拆后,要起诉得在多长时间内
- 遭遇违法强拆时,报警有用吗
- 房子被强拆,起诉期限是多久
- 遭遇司法强拆如何应对
- 中国国民党
- 中国国民党
- 中国国民党临时行动委员会
- 中国国民党抗战建国纲领
- 中国国民党改组同志会
- 中国国民党改组同志会
- 中国国民党民主促进会
- 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
- 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
- 中国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
-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
-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关于两个仲裁委员会更改名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程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程序暂
- 中国土地法大纲
- 中国大赦考
- 中国奴隶制法
- 中国奴隶制法的特点
- 中国宪法监督制度
- 中国封建制法
- 中国封建制法的特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