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人撤销遗嘱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
释义 |
一、老人撤销遗嘱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经公证证明的遗嘱为公证遗嘱。 经过公证的遗嘱,是不允许撤销的。可以通过重新办理一份公证将原有的公证遗嘱进行撤销或变更,如在遗嘱公证后,又另外再办理了一份公证遗嘱,则在二份遗嘱间对同一财产的继承上应以后一份遗嘱为准,实际上就是对前一份遗嘱的部分变更或撤销。 ![]() 二、遗嘱公证的申请与受理 1.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填写下列内容: (1)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申请人为法人的,应证明法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等; (2)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3)提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 (4)申请的时间及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申请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盖章。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 2.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或其它有代理权资格(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的证明; (3)需公证的文书,如合同、遗嘱、毕业证等; (4)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5)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它证明材料; (6)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3.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 (1)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2)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3)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 (4)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4、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进行分类登记。登记事项包括,公证类别(如继承、收养、借款合同等)、当事人姓名(名称)、代表人(代理人)姓名、受理日期、承办人、审批人、办结日期、结案方式、公证书编号等。 5、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按规定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公证费。公证办结后,经核定的公证费数额与预收数额不一致的,应当办理退还或补收手续。当事人交纳公证费有困难,应提出书面申请,由公证处主任或副主任决定是否减、免。 三、遗嘱撤销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经过公证的遗嘱,是不允许撤销的。但是可以通过重新办理一份公证将原有的公证遗嘱进行撤销或变更。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老人撤销遗嘱公证需要什么手续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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