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公款380万元怎么判刑 |
释义 | 一、挪用公款380万元怎么判刑 挪用公款380万元判刑是涉嫌挪用公款罪,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能够自首并积极退赃,可以从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二、挪用公款380万元会被刑事拘留吗 法律网提醒您,挪用公款380万元是会被刑事拘留的。 一般的刑事拘留期为14天,一般从进到看守所算起。在14天内,侦查机关要报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其中检察院核准的时间为7天,包含在14天内。如核准则逮捕,否则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 延长期限的刑事拘留期为37天,其中检察院核准的时间为7天,在该期限内,侦查机关报检察院批准逮捕,如核准则逮捕,否则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 ![]() 三、挪用公款380万元的追诉期限通常是多长时间 追诉期限通常是二十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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