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检察院自侦案件种类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刑事诉讼法》 第十九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二、什么是自侦案件立案 自侦案件立案是“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的刑事案件立案”的简称。检察院对法律规定以及认为需要由自己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经审查后决定列为诉讼案件予以侦查的一种程序。检察机关依法进行侦查活动,对被告采取必要的强制性措施的前提。 三、自侦案件立案的管辖范围 中国刑事诉讼法第19条规定了检察机关直接受理刑事案件的管辖范围。检察机关立案材料的来源主要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公民的控告、检举,犯罪人的自首,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的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的案件,人民检察院自己发现的犯罪事实。 以上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检察院自侦案件种类”方面的内容,主要介绍了检察院自侦案件种类,根据以上分析,我们知道,这种情况包括很多,除此以外,如果还有什么法律问题,敬请咨询我们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