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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分公司注册需哪些材料
释义
    一、分公司注册需哪些材料
    根据实际情况,注册分公司需要的资料:总公司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总公司复印件盖公章 (5份)总公司的章程(总公司登记工商局档案室出具并盖章)总公司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分公司的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签字的复印件。分公司的负责人任职证明实际经营场所的租房协议及产权证复印财务人员的上岗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如果都是在本地的话。需要以下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证明;总公司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房屋租赁合同原件;产权证复印件如出租方为公司的加盖骑缝章;如出租方为个人的加盖骑缝签字总公司章程必须到总公司所在地工商局打印出来并由工商局盖章,分公司的负责人任职证明实际经营场所的租房协议及产权证。
    
    二、注册分公司流程
    (一)申请人到登记机关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二)涉及前置审批的,申请人在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到审批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
    (三)申请人向登记机关提交设立分公司所需的申请材料。
    (四)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当场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在受理后15日内决定是否准予登记。
    (五)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申请人在10日内到登记机关注册大厅领取营业执照
    事实上,国家专门制定的有相关的法律制度就是为了规范签合同的整个过程,同时,通过这些法律制度也能相对应的减少书面合同引发的各种民事纠纷。可是考虑到签合同的主体是分公司,所以,分公司在签合同的整个过程中也是按照总公司的管理制度执行的。
    三、分公司注册需要租房合同吗?
    注册公司,必须提交公司的住所证明。
    这里的公司住所证明,既可以是公司及其股东自己所有的房产证书,也可以是租赁其他人或者单位所有的房屋的租赁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公司章程;
    (四)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五)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分公司注册需哪些材料的相关知识,通过上文,相信大家对于分公司注册方面的知识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法律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我们的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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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19 1:1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