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应当提交的材料 |
释义 | 一、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i产,应当提交的材料: (一)书面破产申请; (二)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四)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五)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 (六)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 (七)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帐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帐号、资金等; (八)企业债权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 (九)企业债务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权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 (十)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 (十一)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 (十二)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此外,国有企业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时,应当提交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破产的文件;其他企业应当提供其开办人或者股东会议决定企业破产的文件。 ![]() 二、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需要核对的事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指出: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人民法院可以通知债务人核对以下情况:债权的真实性;债权在不能偿还的到期债务中所占的比例;债务人是否存在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试行)》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可宣告破产。 三、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法律依据 《新破产法》第10条规定,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10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此条未规定对债务人异议的审查方式,以及人民法院是否应给予债务人书面的答复,债务人不服法院决定的救济途径。 为防止债权人滥用破产申请权,诋毁债务人的商业信誉,损害市场的公平竞争。同时为加强对债务人的程序保障,对于这一关系债务人生死存亡的破产申请行为,应赋予债务人充分的陈述权、质证权、抗辩权和救济权。 (一)开庭审理或者召开听证会,由债务人、债权人举证、质证和发表意见。经审查,债务人的异议成立的,裁定驳回债权人的破产申请,债权人应先行提起民事诉讼;债务人异议不成立的,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的破产申请。 (二)申诉。上一级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并在30日内作出裁定。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带来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应当提交的材料相关内容。如果大家遇到了需要进行破产的情况,最好是去准备好相关的资料,然后再去进行破产申请,以免因为资料不全导致出现不必要的麻烦。以大家如果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1]《新破产法》第一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试行)》 [3]《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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