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对企业的债务承担什么责任 |
释义 | 一、股东对企业的债务承担什么责任 股东对企业的债务原则上不承担任何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是法人,具有独立的财产权。对公司的经营尽到忠诚以及勤勉的义务。在股权向外转让以及执行时,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二、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情形有: 1.虚假出资或出资不到位、抽逃出资 股东不按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 公司清算时,清算组应当按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将公司解散清算事宜书面通知全体已知债权人,并根据公司规模和营业地域范围在全国或者公司注册登记地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进行公告。 3.股东怠于履行义务,致无法进行清算或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 4.提供虚假清算报告骗取公司注销 5.公司被撤销、注销或歇业后,股东无偿接受公司财产的 6.一人公司与股东财产混同 7.股东过度控制、滥用公司人格行为 ![]() 三、公司债务追偿期限是多久 公司债务追偿期限是三年。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向人民法院主张民事权利的时效为三年,所以公司拖欠债务的,要在债务到期三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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