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企业法人登记注册的程序 |
| 释义 | 一、企业法人登记注册的程序 企业法人登记注册的程序有: 1.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2.申请设立公司。提交材料符合规定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3.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办理纳税登记。 二、企业法人登记主管机关是哪个 企业法人登记主管机关根据企业的类型有所不同: 1.以下企业的登记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 (1)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或者行业归管理部门审查同意由国务院各部门以及科技性社会团体设立的全国性公司和大型企业; (2)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或者国务院授权部门审查同意设立的大型企业集团; (3)国务院授权部门审查同意由国务院各部门设立的经营进出口业务、劳务输出业务或者对外承包工程的公司。 2.以下企业的登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 (1)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或者行业归管理部门审查同意由政府各部门以及科技性社会团体设立的公司和企业; (2)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或者政府授权部门审查同意设立的企业集团; (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授权部门审查同意由政府各部门设立的经营进出口业务、劳务输出业务或者对外承包工程的公司; (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根据有关规定核转的企业或分支机构。 ![]() 三、企业注册资金需要实缴吗 法律网提醒,公司注册资金不需要实缴。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后,工商部门只是做登记,不要求申请人提供验资报告,但是公司章程还是需要注明股东出资金额,以及金额的认缴期限,各股东应在承诺的认缴期限内缴纳完毕,并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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