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间借款合同书怎么写? |
释义 | 一、民间借款合同书怎么写? 民间借款合同书如下写: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标的; 3.借款类型或者方式; 4.借款金额; 5.借款用途; 6.借款期限; 7.借款利率。 8.违约责任; 9.解决争议的方法; 10.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二、借款合同无效情形有哪些 1.借贷一方或双方的主体不合格; 2.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借贷合同,并且损害了国家利益的; 3.借贷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4.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如借款给别人去赌博或贩毒的;如果贷款人明知借款用途是非法活动而提供借款的,该借款合同无效,双方还将受民事制裁; 5.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6.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三、借款合同起诉地怎么规定? 借款合同起诉地的规定是:首先,看合同中有没有约定起诉的管辖法院。若有,直接向约定的管辖法院起诉,但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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