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享受工伤待遇可以辞退吗 |
释义 | 一、享受工伤待遇可以辞退吗 享受工伤待遇不可以辞退。劳动者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不可以随意辞退。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必须保障工伤职工的基本权益,坚决不能辞退。工伤职工如果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也不能单方辞退。用人单位随意辞退工伤员工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假工资待遇怎么计算 工伤假工资待遇的计算是如果员工是休病假的,则病假工资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来计算;具体标准由公司依法确定;如果员工是停工留薪的,则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仍然按照原工资水平来计算。法律网提醒您,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 三、工伤治疗期间的工资由谁支付 工伤治疗期间的工资由职工所在的单位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2]《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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