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般民事案件诉讼费是多少 |
释义 | 一、一般民事案件诉讼费是多少 一般民事案件诉讼费是: 1.无财产争议案件,财产纠纷每件50元,婚姻纠纷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劳动纠纷每件交纳10元; 2.非财产案件: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二、诉讼费用退费范围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诉讼费用退费范围包括: 1.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退还案件受理费。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退还案件受理费。 3.案件在法庭调查终结前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多请求部分予以退还。 4.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移送、移交的案件,诉讼费全部退还当事人。 5.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全部退还当事人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对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提起上诉,第二审的法院维持第一审的法院作出的裁定的,应当全部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 三、败诉方不交诉讼费的后果 败诉方不交诉讼费的后果就是法院可以强制执行。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执行局向败诉方发出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告知其交纳案件诉讼费用是其应当履行的义务。不履行该义务的,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比如将承担罚款、限制其高消费、纳入失信人名单或者拘留等责任。因此,败诉方应该及时履行交纳诉讼费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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