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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农村土地征收需提交哪些手续
释义
    一、农村土地征收需提交哪些手续
    农村土地征收程序一般如下:发布拟征地通告;征询村民意见,并组织听证;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确认;拟定“一书四方案”并上报审批;征用土地公告;征地补偿登记;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根据群众意见修改相关方案并公告;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资金;实施补偿安置方案并交付土地。
    二、农村土地征收应由哪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农村土地征收应由哪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应视征收的土地性质决定。法律网提醒您,如征收的土地属于永久基本农田,则由国务院审批。除国务院审批的以外的土地征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永久基本农田;
    (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三、农村土地征收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农村土地征用赔偿的标准是:
    1.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按照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个人口数的标准,是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最多不超过十五倍;
    2.附着物补偿费的标准。参考当地经济水平,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3.青苗补偿费的标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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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4 1:3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