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应对男方不同意女方离婚的情况 |
释义 | 一、如何应对男方不同意女方离婚的情况 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起离婚诉讼时,需要准备起诉状,收集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相关证据,法院如果认定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的,会判决准予离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诉讼离婚费用谁出 离婚诉讼离婚费用一般由败诉方出。 法律网提醒您,离婚诉讼费是交给法院的费用,按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原告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 三、诉讼离婚证据提交有哪些 诉讼离婚证据提交都有: 1.证明原告是婚姻当事人、具有诉讼能力的相关材料,例如,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 2.证明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 3.证明子女问题的相关证据,例如,抚养协议、子女生活费等; 4.其他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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