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一、被继承人的债权怎么继承的 被继承人的债权按照被继承人留下的遗嘱进行继承;如果没有遗嘱的,则按照下列发生继承顺序,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继承纠纷诉讼时效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遗产继承官司怎么打 首先要写好起诉状,起诉状的主要内容包括原被告的身份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其次当事人写好起诉状之后,应当将起诉状提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立案,递交诉状和证据及其他相关证据材料。法律网提醒您,收到法院受理通知书后,等待法院传票通知开庭即可。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