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是否有精神损失费 |
释义 | 一、离婚是否有精神损失费 离婚一般不会有精神损失费,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方有重婚、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情形之一,导致双方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离婚案件中如何证明精神损害从而获得赔偿 离婚案件中,证明精神损害从而获得赔偿的方式: 1.受害方在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伤害鉴定结果、病历记录或照片、施暴一方的书面保证或有关录音。 2.邻居、朋友关于一方在婚内出轨,并且与他人有同居、重婚行为的证言。 3.提供对方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 ![]() 三、离婚赔偿金要多少钱 法律网提醒您,具体离婚赔偿金赔多少要具体情况,并结合地区的经济水平具体分析。一般性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1000元—3000元;严重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3000元—5000元;侵害人侵害行为特别恶劣、受害人的伤害程度特别严重或社会影响特别大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可能会比上述赔偿要高一些。 一般,离婚精神赔金额要能够足以抚慰受害人遭受的心灵上的创伤和精神上的痛苦,同时,要考虑加害人的经济负担能力。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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