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被执行人多久内可能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吗 |
| 释义 |
一、被执行人多久内可能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吗 被执行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时间没有限制,只要被执行人没有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并有法律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都应将其纳入失信名单。 根据法律规定,将被执行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义务的信息向其所在单位、征信机构以及其他相关机构通报,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二、被执行人没有财产能否躲过执行程序 法律网提醒您,被执行人没有财产不能躲过执行程序。如果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在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时可以随时要求法院执行,从而保障执行人的利益。 1.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除对被执行人予以处罚外,还可以根据情节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被执行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义务的信息向其所在单位、征信机构以及其他相关机构通报。 2.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3.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三、被执行人妻子名下财产能执行吗 被执行人妻子名下财产能执行。法律规定,妻子名下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作为被执行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举债,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一方对另一方的债务有责任承担,双方内部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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