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一、撤回起诉的诉讼费怎么收取     按撤诉处理的,诉讼费由原告负担,减半收取,其他诉讼费用按实际支出收取。但是对于按照撤诉处理的案件是否应该退还诉讼费,应该按照什么比例退还诉讼费,却没有明确的规定。     二、法院案件受理费标准     1.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缴交纳;     2.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3.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三、民事诉讼费用包括哪些     民事诉讼费用包括:     1.财产案件受理费,对于财产案件,诉讼费用是按照所争议的财产数额的一定比例缴纳。     2.非财产案件受理费,除了财产案件外,还有很多案件是不涉及财产争议的,如收养、侵犯名誉权、姓名权等案件,这类案件的受理费,是按照一定幅度,按件缴纳的。     3.申请费是指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等,按规定应当缴纳的费用。     4.还有一些其他诉讼费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实际支出的应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     5.上诉案件的受理费由上诉人预缴;法律网提醒您,双方均上诉的,由双方当事人分别预缴,申请费则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预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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