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事实婚姻离婚财产怎么样分割 |
释义 | 一、民法典中事实婚姻离婚财产怎么样分割 民法典中事实婚姻离婚财产分割的方式如下:若认定双方有婚姻财产约定的,以双方约定为准。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了财产分割一致的,以协商结果为准。如果双方没有婚姻财产约定或双方协商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分割。一方的婚前财产或是婚后属于个人的财产,不参与分割,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事实婚姻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1.双方协商决定。 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男女平等。 不能歧视妇女,不能认为妇女挣的少,就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 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 三、事实婚姻离婚财产分割后怎么公证 1.双方必须共同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 2.当事人将准备所需要的材料交给公证员审查,公证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后,夫妻签字确认。 3.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离婚财产协议的内容进行提问,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接谈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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