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简述诉讼时效期间及中止和中断的区别 |
释义 | 一、简述诉讼时效期间及中止和中断的区别 诉讼时效期间中止和中断的区别有: 1.发生的时间不同,诉讼时效中止发生的时间是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而时效中断则是在时效开始之后任意一个时间段都可以发生; 2.法定事由不同,时效中止是因为外界客观原因导致出现的情况,而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 3.法律后果不同,时效中止是将中止的期间暂停计算,待法定中止事由消除后,继续计算时效期间;时效中断,中断的法定事由发生前已经过去的时效期间不再计算,从法定事由发生后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实际是前后两个时效。 二、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的情形有哪些 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 1.不可抗力;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3.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4.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5.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 1.权利人提起诉讼; 2.权利人在诉讼外向义务人提出权利要; 3.义务人向权利人表示同意履行义务。 ![]() 三、 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发生之后怎么办 法律网提醒您,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发生之后,人民法院即应依职权作出中止执行的裁定。当事人发现中止执行的原因存在时,应积极地将中止的原因告知法院或向法院提出中止执行的申请。中止执行的裁定,一旦送达当事人即发生法律效力。中止执行的裁定书应当写明执行的理由和法律依据,执行人员签名或盖章,并加盖人民法院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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