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障借款合同法律效力的编写技巧 |
释义 | 一、保障借款合同法律效力的编写技巧 保障借款合同法律效力的编写技巧: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二、民间借贷和借款合同区别 民间借贷和借款合同区别为: 二者的成立方式和含义不同。 1.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相互之间,以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为标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2.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三、借款合同需要公证么 借款合同不一定需要公证。申请公证是请求公证机构对转让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而依法成立的借款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因此是否公证由当事人自主决定。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条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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