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房地产中介机构的设立必须具备什么条件 |
| 释义 |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房地产中介机构的设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2、有固定的服务场所; 3、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4、有足够数量的专业人员;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的,受托机构应当是依法设立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与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订立书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应当载明委托期限、委托权限以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权利、义务。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二)有固定的服务场所; (三)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四)有足够数量的专业人员;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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