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一、行政处罚撤销后能否重新处罚执行     行政处罚撤销后能重新处罚执行。     行政处罚被撤销后,如果行政机关发现撤销行政处罚的决定是错误的,是可以重新进行处罚的。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当接受社会监督。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有权申诉或者检举;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发现行政处罚有错误的,应当主动改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五条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定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加强对行政处罚的监督检查,规范和保障行政处罚的实施。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当接受社会监督。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有权申诉或者检举;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发现有错误的,应当主动改正。     二、如何撤销行政处罚     法律网提醒您,行政处罚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撤销,也可以通过行政诉讼撤销。根据《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被处罚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复议认为原行政处罚确有不当的,撤销行政处罚决定。           三、什么情形下才能撤销行政处罚     要符合下列条件:     1.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3.程序违法的;     4.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的;     5.或者处罚明显不当的,否则不予以撤销。     行政的撤销不得由原来作出处罚的来撤销处罚,而是需要由该行政机构的上一级行政部门来撤销,上级机构在确定行政处罚不合适,且也确定被罚者确实违反了《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时,撤销处罚后,一般会作出新的处罚规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