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证颁发流程 |
释义 | 导读:其实离婚并不复杂,只要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那么,离婚证颁发的流程是怎样的?下面请看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 离婚时哪些情形 可主张损害赔偿? 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4、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 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知识拓展: 办理离婚登记需要满足的条件: 1、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5、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半身免冠照片; 6、当事人持《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身份证件。 关联文章阅读: 离婚时哪些情形 可主张损害赔偿? 怀孕期间离婚的法律知识介绍 怀孕期间离婚的法律知识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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