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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发生工伤医药费谁付的
释义
    一、发生工伤医药费谁付的
    由公司垫付。职工本人垫付的,确认工伤以后,由用人单位进行赔偿时一并给付,工伤认定后,由单位申请工伤保险基金进行支付,而不是普通的医保支付。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二、发生工伤医药费需要什么证据
    1.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因工轻伤证明或变更老工伤人员支付待遇方式通知书或其他有效的工伤认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财税部门统一印制的医疗专用收据(发票)原件,且背面需有工伤职工或家属签名。
    3.所有费用均需提供与发票金额相符的医疗费用汇总明细清单,如医院只能提供手写明细清单的,须由医院注明医疗项目名称、单价、数量、金额。
    4.门(急)诊病历、出院小结或出院诊断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工伤职工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发生工伤后医药费认定工伤后报销多久下来
    工伤认定后医疗费一般1-2个月内报销下来。工伤认定结论作出后,用人单位或者工伤职工可以向工伤保险基金申请报销工伤医疗费。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不能找工伤保险基金报销,由用人单位支付医疗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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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5 9:3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