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可以申请破产吗 |
释义 | 一、分公司可以申请破产吗 分公司不具备申请破产的资格。这是因为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无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但分公司并非独立的法人实体,因此不具备破产主体资格。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 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如分公司、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农村承包经营户等,都不具备破产主体资格。 因此,分公司不能申请破产。 二、法律对破产主体的规定 在法律上,破产主体必须是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 1.法人资格意味着企业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拥有独立的财产权和管理权,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只有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才能申请破产。 3.分公司由于不具有法人资格,因此无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也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因此不能成为破产主体。 ![]() 三、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 分公司和子公司的主要区别在于它们的法律地位和责任承担方式。 1.分公司是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2.而子公司则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具有独立的财产权和管理权,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由于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因此它可以成为破产主体,如果子公司资不抵债,可以申请破产。 4.而分公司由于不具有法人资格,无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因此不能申请破产。 分公司与子公司有何异同?如果你对这些法律概念仍有疑惑,不妨在法律网进行法律咨询,我们将为你提供更多专业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十四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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