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一、工伤认定不服如何办     工伤认定不服的处理方法:     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二、工伤认定的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其它。           三、工伤认定的期限     法律网提醒您,认定工伤的时间期限为用人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职工可以在一年内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