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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合同的概述
释义
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动产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
(4)质押担保的范围;
(5)质押移交的时间;
(6)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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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8/19 1:5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