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机动车损失保险保什么 机动车损失保险保因以下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以及相关的施救费用: 外力损失:碰撞、倾覆、坠落;意外碰撞(保险车辆与外界物体的意外撞击)、翻车等事故造成的保险车辆的损失。 外物损失:外界物体坠落、倒塌;保险车辆遭受外界物体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保险车辆行驶中平行坠落所造成的保险车辆的损失。 自然灾害:龙卷风,雷击、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火灾、爆炸,不包括地震。 二、车辆损失险投保人的义务 1.订立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向保险人如实告知涉及保险车辆的重要事项及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等的相关情况。 2.投保人应在保险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交清保险费; 3.在保险有效期内,保险车辆转卖、转让、赠送他人、改装、加装等,被保险人应当事先书面通知保险人并申请办理批改手续。 4.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车辆保险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的保护、施救措施; 5.被保险人索赔时不得有隐瞒事实、伪造单证、制造假案等欺诈行为,否则,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车辆损失险全责赔偿金额上限是什么 车辆损失险全责按照投保险种的不同,交强险的赔偿金额上限是12.2万元。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金额上限是1000万元。车辆损失险的赔偿金额上限是损失金额的85%。法律网提示您,盗抢险的赔偿金额上限是整车损失金额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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