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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事故鉴定需要提供的材料
释义
    一、工伤事故鉴定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职工本人身份证明;
    (三)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初次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职工本人无法申请、由其直系亲属或者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同时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及申请人与伤亡职工关系的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应当同时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据材料:
    (一)属于交通事故的,提交公安交警管理部门确定的事故责任结论证明;
    (二)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活动的,提交市民政、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三)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提交伤残证件及指定医院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
    (四)因公外出期间失踪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证明;
    (五)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
    (六)特殊情况需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申请材料。
    
    二、工伤鉴定的程序
    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做鉴定。
    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鉴定费。
    4、鉴定办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
    5、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15起日后,由单位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三、工伤鉴定需要注意什么
    1、时效问题
    劳动者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或者申请工伤认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等,一定要注意在法定的时限内提出申请。如果超过了法定时限,有关申请可能不会被受理,致使自身权益难以得到保护。
    2、尽量与用人方订立书面合同
    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的权益仍然有可能难以得到全面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3、复议前置
    劳动者对劳动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应先向作出工伤认定结论的劳动行政部门的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工伤事故鉴定需要提供的材料等相关法律知识。虽然《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鉴定的申请材料做了规定,但是不同的地区进行工伤鉴定时,所需要的工伤鉴定材料也不同,申请鉴定时,最好询问一下当地的主管部门。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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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2 17: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