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1、合同法先履行抗辩权条件     先履行抗辩权须符合以下要件:     (1)须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     (2)两个债务须有先后履行顺序,至于该顺序是当事人约定的,还是法律直接规定的,在所不问;     (3)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其履行不符合债的本旨。     2、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     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是否需要明示,应区分:     (1)在先履行一方未构成违约时,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不需要明示;     (2)在先履行一方已构成违约并请求后履行一方履行时,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需要明示;     (3)在先履行一方构成不能履行、拒绝履行、迟延履行、不完全履行但未请求后履行一方履行时,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不需要明示。     3、先履行抗辩权的效力     (1)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产生后履行一方可一时中止履行自己债务的效力,对抗先履行一方的履行请求;     (2)在先履行一方采取了补救措施、变违约为适当履行的情况下,先履行抗辩权消失,后履行一方须履行其债务;     (3)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不影响后履行一方主张违约责任。     如有其它疑问,可以向我们法律咨询网的律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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