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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缓期执行可以到外地吗
释义
    一、缓期执行可以到外地吗
    缓刑是指,给予一定的考验期,暂时不执行刑罚,公安机关进行考察,基层组织予以配合,犯人接受考验的刑罚。缓刑期执行期间不可以到外地去。缓刑也是一种刑罚。被判缓刑的人员在考验期内也算是在服刑期间,被判缓刑的犯罪人员要在指定的区域内接受公安机关和基层组织的考察。如果缓刑考验期内到外地去,被居住地司法行政机关发现,很有可能会上报人民法院,取消缓刑。
    
    二、哪些人能适用缓刑
    1、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这里的3年以下并非指法定刑,即法条规定的刑罚,而是指法院实际宣告的刑罚。
    2、犯罪分子不是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这是因为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和累犯的社会危害性大,主观恶性深,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重蹈覆辙。
    3、除上述两种类型外的一般犯罪分子,如果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则可以适用缓刑: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考虑到对未成年人以及弱势群体的保护,只要满足上述三个条件,不满18周岁、怀孕的妇女和已满75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四条规定。
    三、缓期执行后还要坐牢吗
    缓期执行可以不要坐牢,但缓刑期间再犯新罪或发现存在没有查清的罪,可能取消缓刑。判缓刑,可以不在监狱服刑,但如缓刑期间违反法律规定,可收监执行。
    《刑法》 第七十六条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缓期执行可以到外地吗的相关法律知识了。综上可知,缓期执行不可以到外地执行,必须在规定的居住地接受考察才可以。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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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2 21:2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