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委托人对受托人损失承担责任
释义
第四百零七条 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
【解释】本条是对委托人对受托人损失承担责任的规定。
受托人在委托权限范围内认真处理委托事务,在自己毫无过错和过失的情况下,使自己的财产或者人身造成损害的,有向委托人请求赔偿的权利。
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过程中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遭受损害的情况有很多,如,由于委托人在受托人无过错的情况下,解除委托合同的;委托人未经受托人同意,又委托第三人处理同一事务致使受托人报酬减少的等等。
随便看
劳动仲裁直接去法院起诉吗
劳动纠纷找什么部门解决打什么电话
没钱申请强制执行怎么办
监外执行跟缓刑有什么区别
车祸事故伤残鉴定费由谁承担
吊销公司营业执照和注销公司营业执照的区别
结婚后离婚彩礼钱怎么判
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怎么处罚
工伤鉴定出来结果多久下来
职务侵占罪的刑期是多少
江苏省盗窃罪标准
受案回执多久可以立案
精神病患者可以结婚吗
外地在北京交社保能享受什么
家庭暴力受害者可以向哪些单位反映或求助
微信赌博被抓怎么处理
财产保全担保什么意思
按劳动合同发工资违法吗
股权转让跟股权融资区别
治安没拘留会有案底吗
离婚协议严重不公怎么办
超速百分之十怎样处理
过线闯红灯扣几分
病情司法鉴定多久时间出结果
遗产继承公证去哪里办理
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关于1944年改造与健全村政权工作的指示
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关于今年村选工作的指示
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关于仲裁委员会的工作指示
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关于县议会改选与县议会工作的指示
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关于女子财产继承执行问题的决定
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关于改进司法制度的决定
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关于改进司法制度的决定
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关于村选举的指示
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关于民主大选举准备阶段工作的指示
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关于民主大选举工作的指示
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关于特种刑事案件审理程序之决定
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施政要端
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组织条例
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组织条例
晋察冀边区行政村调解工作条例
晋察冀边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组织大纲
晋察冀边区选举条例
晋察冀边区选举条例
晋察冀边区银行实业放款简章
晋察冀边区陪审制暂行办法
晋察冀边区陪审制暂行办法
晋律
晋政辑要
晋绥边区县议会组织条例
晋绥边区县议会选举条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6/7/10 16: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