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寻衅滋事怎么辩护 |
| 释义 |
一、寻衅滋事怎么辩护 寻衅滋事的辩护方向主要从这四点进行: 1.被告人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客体构成要件。 2.被告人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客观构成要件。 3.被告人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构成要件。 4.从犯罪情节上来看,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尚不构成犯罪。 二、寻衅滋事罪需要什么证据 寻衅滋事罪的定罪证据如下: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被害人陈述;物证、书证、现场勘查笔录、鉴定结论、视听资料等。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证据问题是诉讼的核心问题,全部诉讼活动实际上都是围绕证据的搜集和运用进行。  三、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的区别 1.动机不同:寻衅滋事基于打人取乐发泄或者显示威风、无端寻衅之动机;故意伤害往往产生于一定的事由或者恩怨。 2.行为对象不同:寻衅滋事的行为对象是不特定的,而故意伤害往往是特定事情的关系人。 法律网提醒,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成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刑法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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